回到家裡,為了終於有分手的念頭而傷感,但又覺得是一種解脫。這是不能告訴家人的秘密戀愛,一年只能見面七天,又不安全感的戀情。

過了一個星期,冷靜下來,便寫了一封電郵給小峰。

『回家的路上一直淚水忍不住流,我在想我追求的是什麼,你真的需要我嗎?還是, 只是兩個寂寞的人走在一起是爲了作伴,談不上戀愛呢?如果我這樣走了一去不回,是否對雙方更加好一點。我一直在問著相同的問題:『你喜歡我什麼?』因爲喜歡一個人一定會有原因的,不會什麼都不知,完全說不出來,你也不是那種盲目和衝動的人,怎麼會說不出呢?是漫無目的的愛情嗎?那不是危險嗎?你有沒有想過到底是喜歡我還是愛我?喜歡和愛是完全兩回事,你是真的在愛嗎?

我想要戒指,只不過是情侶戒指,作一個信物,維繫著遙遠的感情,可是我落空了。我沒有想過要你送我貴重的東西,我又不是『色戒』裏的芝佳,不需易先生送6卡鑽石去證明愛情!

我不知道自己有什麼可愛的地方讓你去愛,缺點卻一大堆,原本今次旅程想給你浪漫驚喜,但結果這樣哭著收場,是意料之外。你認真的給我說,我是不是令你覺得討厭了?上次我問你的時候,我很想你說不是,可是你默言無語,沉默就是承認,那時我傷心得忍不住哭了。』

小峰也打破緘默,回了郵件。

 

『小飛,我想自己真不對,不諒解你,不懂討好女孩子歡心,可是你也鑽進牛角尖裏去。戒指,可能我比較傳統,那是約束的,是莊嚴的,好好地選一隻介指給你才算誠意,不是在超級市場心血來潮地說買就買。 給你戒指,那會是一個承諾!那天的猶豫就是覺得不要太倉促,我不是那種特別浪漫,特別前衛的人,害得你傷心,真的不好。其實你說要戒指,你就是一種不安全感,是我不夠強大,沒有給你足夠的安全感。對嗎?

你在機場哭得那樣傷心,我有予感你會離開,但我對自己是很有信心的,因為我知道你是同樣愛我的!雖然我們有爭吵,也是好的,因爲那樣最起碼表示我們想把感受告訴對方,若果只是相敬如賓,這種狀態好像是朋友關係,你說是不是? 

原來小峰不給我買戒指,是重視他的承諾。我應不應該怪責他不懂女人心?

最後,還是跟他在一起。 

 

2008年十月,又是放長假期的日子。一直渴望看胡楊林,小峰說可以帶我到塔里木河看胡楊林,於是我們走上了黃金腹地。而且,今次他決定給我買情侶戒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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